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353.若愿意,谁都能根据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凡从生命的角度思想神的人,也能如此行。如,当他观察空中的飞鸟,发现每种鸟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并知道在哪里找到它,还能凭声音和外表认出自己的同类,在其它种类当中分辨出哪些是友,哪些是敌;它们会结成“新婚夫妇”,知道如何交配,如何熟练筑巢,并在其中产卵,覆在它们上面,还知道孵化多长时间,时间到了就孵化出幼雏,然后极其温柔地爱着它们,将其覆佑在翅膀下面,衔来食物喂养它们,直到它们独立,自己也能做这些事,再产下一窝鸟,以延续它们的种类。凡愿意思想神性通过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之人,都能在这些现象中看到这种流注,若愿意,还能发自内心说:“这类知识不可能从太阳经由其光线流入这些生物;因为自然界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起源和本质,而这太阳纯粹是火,因此它的光线完全没有生命,是死的。”于是,这些人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现象来自神性智慧进入自然界最外在事物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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