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314

314.在植物界的功

314.在植物界的功用形式中,创造的形像体现在这一方面:植物从最初发展到最终、又从最终发展到最初。最初是种子,最终是包着皮的茎杆,它们通过作为茎杆终端的皮趋向种子,这种子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被皮包裹的茎杆类似被土壤覆盖的大地,由此产生一切功用的创造和形式。许多人都知道,植物的生长是经由外皮、内皮和新生组织,通过一种攀升,藉由根的表皮及其围绕茎、枝的延续物进入果实的初始,并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果实进入种子而实现的。在这些功用的形式中,创造的形像就表现在功用从最初到最终,又从最终到最初形成的过程中,也表现在这一方面:产出果实和种子的目的,即功用,就在这整个过程里面。由上述内容清楚可知,宇宙创造的过程是从其第一源头,就是被太阳所环绕的主,进行到最终形式,就是大地的物质,又从这些形式通过功用回到其第一源头,或主那里。很明显,整个创造的目的就是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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