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311

311.但即便如此,

311.但即便如此,这些努力都是无生命的,因为它们是生命的最低或最外在之力的努力;这些力从它们所源于的生命那里拥有一种通过一切可用的手段回到其源头的奋斗在自己里面。在其最终形式中的大气就变成这种力;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通过这种力被塑造成形式,并从内从外被保持在形式中。这个主题太大了,无法在此展开更多解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