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305

4.6形成大地的物质

4.6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但它们依然起源于神性本身

305.从前面所论述的大地起源可以看出,它们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而是缺乏系神性本身的一切。因为如前所述,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其热消失于寒冷,其光消失于黑暗,其活性消失于惰性。然而,因着它们从灵界太阳的演变,它们仍保留了来自那里的神性,也就是围绕神-人或主的气场的那种物质(如前所述,291-298节)。从这个气场,通过从灵界太阳经由作为媒介的大气的演变,便产生了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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