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287

287.爱和智慧就是

287.爱和智慧就是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堂天使是人,他们从主那里获得的爱和智慧越多,他们就越是美丽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及亚当的话可以看出来,即:他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世记1:26),因为他被造为爱和智慧的形式。就肉体而言,世上的每个人都生为人的形式,因为他的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灵魂,是一个人;这灵或灵魂就是人,因为它能从主那里接受爱和智慧。此外,人的灵或灵魂接受的爱和智慧越多,包裹他的肉体死后,他就越成为一个人;反之,它越不接受它们,他就越成为一个怪物,尽管这怪物从他接受它们的能力中获得某种人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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