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269.⑷已经成为爱和生命的一部分的品质会遗传给后代。众所周知,人生在邪恶中,这邪恶是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有些人还以为这邪恶不是他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而是通过他的父母从亚当那里获得的;然而,这是一个错误。人从父亲那里获得它,他从父亲拥有自己的灵魂,灵魂在母亲里面披上一个身体。因为来自父亲的种子,即精子是接受生命的最初容器,不过是如在父亲里面的那样一种容器;事实上,种子,即精子就在他的爱之形式中,每个人的爱在其最大和最小形式上都是一样的。此外,种子,即精子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一种努力在里面,并且逐渐发育成人类的形式。由此可推知,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自父亲,因而来自祖父、曾祖父,从他们相继传给后代。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各民族在情感上与他们的始祖具有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在宗族中尤其明显,在家庭中更为明显。正是这种相似性使得历代不仅通过性情、甚至通过面部特征被辨别出来。
关于这个主题,即对邪恶的爱从父母遗传给后代,我们将在下文充分讨论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与身体及其肢体和器官的对应关系时予以详细说明。在此只举这几个例子,好叫人们知道,邪恶是从历代父母那里传下来的,并且通过代代累积不断增加,直到人生来无非是恶;而且邪恶的毒性也照着属灵心智关闭的层级而增长,因为这时属世心智以这种方式从上面被关闭;最终,后代无法从这种状态中得以恢复,除非在主的帮助下避恶如罪。属灵心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打开,属世心智则通过这种打开而被带回到对应的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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