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232

232.就天使而言,

232.就天使而言,这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属灵和属世;对他们来说,属天层级就是爱的层级,属灵层级就是智慧的层级,属世层级就是功用的层级。之所以如此称谓这些层级,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再加上世人所在的第三个国度,也就是属世国度。此外,构成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爱,构成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智慧,而世人处于功用;这些国度由此被联结在一起。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说明当如何理解世人处于功用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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