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231

231.人里面也有这

231.人里面也有这三个层级,这一点从人心智的提升可以看出来,人类心智甚至能被提升至第二和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爱和智慧的层级。因为所有天使生而为人;并且就属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通过创造,人里面有和天堂一样多的高度层级。此外,人是神的形像和样式;所以这三个层级被刻在人身上,因为他们在神-人里面,也就是说,在主里面。主里面的这些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些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这一点可从第一部分的说明看出来,如以下内容:主本身就是爱和智慧;人是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以及除了无限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表明主;除了有限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表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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