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222

3.10这两种层级存

3.10这两种层级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

222.一切受造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皆由离散层级和连续层级,或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构成;这一点无法通过取自可见物体的例子来说明,因为最小事物是肉眼看不见的,可见的最大事物似乎又不能划分为层级。因此,我们只能通过总体论证这个问题。天使就是凭总体获得智慧的,从而拥有关于细节的知识,因此我们也可以提出他们关于这些事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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