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201.我们在此不探讨照着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增加或减少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世人有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相反,我们只探讨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这些层级不为世人所知。至于完美如何照着这些层级上升和下降,这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很难获知,但从灵界的可见之物看得一清二楚。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只会发现,越往里观察它们,所出现的奇事就越不可思议;如眼、耳、舌,肌肉、心、肺、肝、胰、肾及其它脏器;还有种子、果实和花朵,以及金属、矿物和石头。众所周知,越往里观察所有这些事物,就会在它们里面发现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奇事。然而,由此鲜为人知的是,这些东西是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而越往里越完美的。这一事实因着对这些层级的无知而被掩藏。但这些层级在灵界清晰可见,因为整个灵界从最高到最低,明显是照着高度层级来划分的。因此,对它们的概念可从灵界获得;然后由此可以对存在于自然界相同层级中的力和形式的完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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