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149

149.从以下圣言经

149.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圣灵与主是一样的,是人从中获得启示的真理本身:

耶稣说,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祂要将受于我的指示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因为祂与门徒们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15:26)

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被称为圣灵;它因在光中,故能启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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