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127

127.为了爱与智慧

127.为了爱与智慧能在天使或世人里面构成一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如眼、耳、鼻是成对的;手、腰、足也是成对的;脑分为两个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其它部位同样如此。因此,天使和世人有左右之分;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智慧的爱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爱所产生的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真理的良善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有关。天使和世人有这些成双成对的部位,是为了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能行如一体,作为一体关注主。有关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