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2.5灵界太阳出现在中间高度处,距离天使犹如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
103.从世界来的人大多带有这样的观念:神在头顶上的高处,主在天堂就住在天使中间。他们之所以带有这样的神观,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高处”。因此,人们在祷告和敬拜时会举目抬手;殊不知,“至高者”表示至内层。他们之所以带有主在天堂住在天使中间的观念,是因为当人们思想祂时,就像思想其他人一样,或像思想一位天使一样;殊不知,主是那掌管宇宙的绝对独一的神。主若真的住在天堂天使中间,就无法将宇宙置于祂的注视、看顾和掌管之下了。若非祂在那些身在灵界的人面前像太阳那样照耀,天使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光明。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因而唯有属灵之光才适合他们的本质。在下文讨论层级的地方,我们会看到:天堂有光,这光远远胜过地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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