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只有那些从主接受婚姻之爱,即直接靠近主,并过着出自祂的教会生活之人才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原因在于,这爱,从其起源和对应来看,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胜过可见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当中的任何爱(如64节所述)。它的这些属性只可能存在于那些与主结合,并通过祂与天上天使相联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避开婚外情,也就是避免与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结合,视之如灵魂的诅咒,或地狱之湖。已婚人士越是避开这类结合,甚至在意愿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上也避开,这爱在他们身上就越得以净化,并逐步变得属灵,起初是在地上、后来在天上变得属灵。
无论在人类,还是在天使当中,爱都不可能变得纯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但由于主主要关注意愿的意图,所以,人越是拥有并坚守这样的意图,就越踏上通往它的纯粹和圣洁之路,并朝着它前进。除了那些靠着主而具有如此性情的人外,没有人能享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因为天堂就在这爱中。对属世人来说,婚姻之爱仅从肉体得其乐趣,所以他们无法靠近天堂或任何天使,事实上,也无法靠近拥有这爱的任何人,因为这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根基(参看65-67节)。
我曾通过亲身经历见证过这一事实。在灵界,我看见一些正预备下地狱的恶灵接近一位正享受妻子陪伴的天使。随着他们靠近,尽管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却开始发狂,四处寻找洞穴和沟渠,以之为藏身的避难所。恶灵喜欢与他们自己的情感一致的事物,无论它如何肮脏。他们憎恶与其情感相异的天堂灵,因为天堂是纯洁的,这可从前言(10节)所述推断出来。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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