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只有那些从主接受婚姻之爱,即直接靠近主,并过着出自祂的教会生活之人才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原因在于,这爱,从其起源和对应来看,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胜过可见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当中的任何爱(如64节所述)。它的这些属性只可能存在于那些与主结合,并通过祂与天上天使相联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避开婚外情,也就是避免与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结合,视之如灵魂的诅咒,或地狱之湖。已婚人士越是避开这类结合,甚至在意愿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上也避开,这爱在他们身上就越得以净化,并逐步变得属灵,起初是在地上、后来在天上变得属灵。
无论在人类,还是在天使当中,爱都不可能变得纯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但由于主主要关注意愿的意图,所以,人越是拥有并坚守这样的意图,就越踏上通往它的纯粹和圣洁之路,并朝着它前进。除了那些靠着主而具有如此性情的人外,没有人能享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因为天堂就在这爱中。对属世人来说,婚姻之爱仅从肉体得其乐趣,所以他们无法靠近天堂或任何天使,事实上,也无法靠近拥有这爱的任何人,因为这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根基(参看65-67节)。
我曾通过亲身经历见证过这一事实。在灵界,我看见一些正预备下地狱的恶灵接近一位正享受妻子陪伴的天使。随着他们靠近,尽管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却开始发狂,四处寻找洞穴和沟渠,以之为藏身的避难所。恶灵喜欢与他们自己的情感一致的事物,无论它如何肮脏。他们憎恶与其情感相异的天堂灵,因为天堂是纯洁的,这可从前言(10节)所述推断出来。
219.让我们把刚才所说的运用于活的努力、力和动作。人是活的实体,他里面活的努力是其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人里面活的力是构成身体的内在成分,其一切成分都包含以种种方式交织起来的运动纤维;人里面活的动作就是活动,活动是由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通过这些力产生的。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一个层级;属于身体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二个层级;包含和容纳这些的整个身体构成第三个层级。众所周知,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若不通过身体里面的力,没有任何能力;同样,力若不通过身体本身的活动,也没有任何能力。
这三者并非通过连续的联系,而是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就是通过对应行动。心智的内层对应于身体的内层,身体的内层对应于外层,活动通过外层出来或产生。因此,两个在先层级通过身体的外层拥有能力。即便没有活动,如睡眠和休息时,人里面的努力和力似乎仍有某种能力;但在这种时候,努力和力仍被引向身体的总体运动器官,即心和肺。然而,如果心肺的活动停止,力也会停止,努力则随着力一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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