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71

71.只有那些从主接

71.只有那些从主接受婚姻之爱,即直接靠近主,并过着出自祂的教会生活之人才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原因在于,这爱,从其起源和对应来看,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胜过可见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当中的任何爱(如64节所述)。它的这些属性只可能存在于那些与主结合,并通过祂与天上天使相联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避开婚外情,也就是避免与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结合,视之如灵魂的诅咒,或地狱之湖。已婚人士越是避开这类结合,甚至在意愿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上也避开,这爱在他们身上就越得以净化,并逐步变得属灵,起初是在地上、后来在天上变得属灵。

无论在人类,还是在天使当中,爱都不可能变得纯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但由于主主要关注意愿的意图,所以,人越是拥有并坚守这样的意图,就越踏上通往它的纯粹和圣洁之路,并朝着它前进。除了那些靠着主而具有如此性情的人外,没有人能享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因为天堂就在这爱中。对属世人来说,婚姻之爱仅从肉体得其乐趣,所以他们无法靠近天堂或任何天使,事实上,也无法靠近拥有这爱的任何人,因为这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根基(参看65-67节)。

我曾通过亲身经历见证过这一事实。在灵界,我看见一些正预备下地狱的恶灵接近一位正享受妻子陪伴的天使。随着他们靠近,尽管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却开始发狂,四处寻找洞穴和沟渠,以之为藏身的避难所。恶灵喜欢与他们自己的情感一致的事物,无论它如何肮脏。他们憎恶与其情感相异的天堂灵,因为天堂是纯洁的,这可从前言(10节)所述推断出来。


圣爱与圣智 #182

182.但属灵之热的

182.但属灵之热的层级无法凭经验描述,因为与属灵之热相对应的爱不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不过,属灵之光的层级可以描述出来,因为光属于思维,因而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然而,属灵之热的层级可通过它们与光之层级的关系来理解,因为两者处于同一层级。关于天使所在的属灵之光,我被恩准亲眼看见它。围绕高层天堂天使的光如此亮白,难以形容,堪比雪的亮白,且闪闪发光,无以言表,堪比这个世界的太阳光芒。总之,这光胜过世上正午之光千倍。

另一方面,围绕低层天堂天使的光可通过对比在某种程度上描述出来,尽管它依旧胜过我们世界最强烈的光。高层天堂天使的光之所以无法形容,是因为他们的光与他们的智慧合而为一;还因为相比世人的智慧,他们的智慧是不可言喻的,他们的光也是如此。由此可见,光必有层级之分;由于智慧与爱属同一层级,故可推知热也必有同样的层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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