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只有那些靠近主的人才能获得这爱,这是因为一夫一妻或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它们的起源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述(60-62节)。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自主,就在那些直接靠近祂的人当中。不过,这一点无法予以充分得以证实,除非详细讨论上述两个奥秘。接下来的章节将揭示它们,其中一个奥秘是关于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另一个是关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的。下文还将说明,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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