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8

68.⑹而且,一切欢

68.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凡人所感觉到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爱通过快乐展现它自己,确切地说,通过快乐生成和存活。众所周知,快乐随着爱的强烈而强烈,并照着随之而来的情感而更近地触及主导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良善之爱的根基,被铭刻在人的最细微之处,如前所示,故可知,它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并且这爱会照着它同在,同时与其它爱相结合的程度而赋予其它爱以快乐。因为它会扩张心智的至内层,同时扩张身体的至内层,如同欢乐的溪流流过并打开它们。

一切快乐之所以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是因为它的杰出功用远远胜过所有其它功用。其功用就是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天堂的繁衍;由于这个功用是创世的终极目的,故可知,主,创造者所能赋予一个人的各种祝福、幸福、快乐、愉悦和满足皆汇集于他的婚姻之爱。快乐由功用产生,并照着对功用的爱而与人同在,这一事实从视、听、嗅、味、触这五种感觉的快乐明显看出来。每种感觉都有自己的快乐,而这些快乐照着这些感官所发挥的具体功用而各不相同。那么,婚姻之爱的感官快乐为何不该这样呢?要知道,它的功用综合了所有其它功用!


圣爱与圣智 #14

1.5神-人里面的存

1.5神-人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

14.哪里有存在,哪里就有显现;两者离不开彼此,因为存在要藉着显现,不能脱离它。当理性心智思考是否可能有不显现的存在,或脱离存在的显现时,就会领悟这一点。既然一方只能与另一方同在,不能脱离对方,那么可推知,它们必为一体,不过是有区别的一体,就像爱与智慧那样;事实上,爱是存在,智慧是显现;因为爱若不在智慧中,就无法存在;智慧若不来自爱,也无法存在。因此,当爱在智慧中时,它才会显现。两者以这样一种方式成为一体:它们在思维中是可区分的,在运作中却是不可区分的。正因它们是在思维中,而不是在运作中可区分,所以我们才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神-人里面的存在与显现也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有区别的一体。灵魂不能脱离它的身体存在,身体也不能脱离它的灵魂存在。神-人的神性灵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存在,而神性身体则是我们所说的神性显现。以为灵魂能脱离身体存在、思考、有智慧,这是一个源自谬论的错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在脱去它在世上所携带的物质外壳后,都会存在于一个属灵身体(以下简称灵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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