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圣爱与圣智 #45

45.凡能运用思维能

45.凡能运用思维能力理解并领悟存在与显现本身的概念之人,定能理解并领悟它就是那绝对的独一无二者。称它为绝对,因为它是唯一的存在;称它为独一无二,因为它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由于绝对的独一无二者是物质与形式,故可知,它就是那绝对独一无二的物质与形式。由于这绝对的物质与形式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故可知,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爱与绝对独一无二的智慧;因此,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本质,也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生命。因为生命就是爱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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