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