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圣爱与圣智 #392

392.心肺的这两种

392.心肺的这两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并持续,是因为整个天使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拥有这两种生命运动。整个天使天堂都拥有这些运动,因为主从祂所在并来自祂的太阳那里把它们灌注进去。事实上,来自主的太阳产生了这两种运动。此外,由于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主通过那太阳,以一种就像从头到尾环环相扣的链条那样的联系和形式依次降下来的,还由于爱与智慧的生命来自主,宇宙的所有力量都来自生命,所以显而易见,这些运动的起源不在别处。由此可知,这些运动照着对爱与智慧的接受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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