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359.人不可能是按着神样式的神的形像,除非神在他里面,并从至内在就是他的生命。神在人里面,并从至内在就是他的生命,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4-6节)可推知,即:唯独神是生命,世人和天使是从祂接受生命者。此外,从圣言可知,神在人里面,与他同住。由于这是从圣言得知的,所以牧师或传道者通常告诉人们说,要预备自己接受神,好叫祂能进入他们,在他们心里,使他们成为神的居所。虔诚的人在祷告时也这么说,有些人在谈到圣灵时更是公开宣称,当处于神圣热情的状态,并出于这种热情思考、说话和传道时,他们相信圣灵就在自己里面。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51-53节)已说明,圣灵就是主,而不是单独为一个位格的一位神。因为主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 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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