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圣爱与圣智 #230

3.11主里面的三个

3.11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三个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

230.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因为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如前所示);主因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也是功用本身。因为爱以功用为它的目的,并通过智慧产生功用。事实上,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就没有边界或终点,也就是说,没有自己的家或住所。因此,若没有爱和智慧可以居于其中,或表达它们的功用,它们就谈不上有存在和形式。这三者构成生命主体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就像最初目的,被称为原因的中间目的和被称为结果的最终目的。目的、原因和结果构成三个高度层级,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予以说明和详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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