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圣爱与圣智 #144

144.由于源于自我

144.由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与对主之爱完全对立,所以凡陷入这种统治之爱的灵人都将脸转离主,因而眼望灵界的西方;他们在身体上处于反方向,所以其背后是东方,右边是北方,左边是南方。他们之所以背对东方,是因为他们憎恨主;北方在右,是因为他们喜欢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南方在左,是因为他们鄙视智慧之光。他们也能自由转动,然而周围所看到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爱相似。这类灵人都是感官-属世的;有的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以为唯独自己活着,把其他人看作幽灵。他们觉得自己比谁都有智慧,尽管事实上他们都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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