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圣爱与圣智 #121

121.这些方位凭它

121.这些方位凭它们的起源,也就是显为太阳的主而是属灵的,所以根据这些方位来安排的天使和灵人的居所也是属灵的。它们之所以是属灵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照他们对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而拥有自己的居所。爱的层级较高者住在东方,爱的层级较低者住在西方;智慧的层级较高者住在南方,智慧的层级较低者住在北方。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东方”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对祂的爱;“西方”表示对祂递减的爱;“南方”表示光明中的智慧;“北方”表示相对幽暗中的智慧;或与所论述之人的状态有关的类似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