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前面只是预先简要证实,婚姻之爱因其起源,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具有如此性质。同样,这爱也因它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具有如此性质。这两种婚姻是圣洁本身,而婚姻之爱则作为苗裔从它们那里降下来。因此,若婚姻之爱从其创造者,也就是主那里被接受,那么来自主的圣洁也会随之而来,并不断熬炼、净化这爱。若此时,人的意愿中有对它的渴望和追求,这爱会日益洁净和纯粹,直到永远。
婚姻之爱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是因为它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爱在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当中是属天的,因为他们被称为属天天使;在该天堂之下的天使当中是属灵的,因为他们被称为属灵天使。之所以如此称谓这些天使,是因为属天天使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样式;而属灵天使是智慧和由此而来的爱的样式。他们的婚姻之爱也一样。
由于婚姻之爱存在于高层和低层天堂的天使当中,如第一章(天上的婚姻,27-41节)所述,故显而易见,这爱是神圣和纯洁的。就其来自其起源的本质而言,这爱是神圣和纯洁的,远胜天使和世人所拥有任何其它爱。这是因为,婚姻之爱可谓所有其它爱的首领。下一节将说一说它的领先地位。
1.4神正是一位人
11.除了神是一位人外,所有天堂对于神没有其它观念。原因在于,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而构成天堂的,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此外,由于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所以天使不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同样的原因,凡与天堂联结的世人,当从内在思考,也就是在灵里思考时,也以同样的方式思想神。正因神是一位人,故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是完整形式的人。这是源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在其最大和最小部分上都像它自身。
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可以看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59-87节);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203—204节)。从创世记(1:26-27)可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还向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显为一位人。古人,从智慧人甚至到简单人,都想到神是一位人;即便最后开始敬拜多神,如在雅典和罗马,他们仍将这些神作为人来敬拜。
下面我引用之前出版的一部小作,来对此进行说明:(外邦人,尤其非洲人)只承认和敬拜作为宇宙创造者的一位神,承认并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非洲人,对于神都持祂是一位人的观念,声称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任何观念。当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是宇宙中心的某种云状物时,他们就问这种人在哪里;当有人说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被告知,这种观念起因于以下事实: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对于灵,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会想到一点云雾;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些基督徒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就像他们的属世观念,结果发现它在那些从心里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里面不是这样的。我在基督徒当中听一位教会长老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于是我见他被逐步带到越来越内在的各外邦民族那里,从他们那里又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所到之处,他们对于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现,除了神是一位人,也就是神性人身的观念外,他们对神并没有其它观念。
注:所引用的内容出自1763年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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