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29

29.就其本质而言,

29.就其本质而言,爱与智慧一起在神里面。这一点无可否认,因为神以祂里面的爱来爱每一个人,以祂里面的智慧来引导每一个人。同样,受造宇宙就其秩序而言,如此充满源于爱的智慧,甚至可以说,万物整体上就是智慧本身;因为无限事物都处于既连续,又同步地集合起来构成一体这样的秩序中。正是因此,也唯独因此,它们才能被联结起来并持续存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