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212

212.最终层级是在

212.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这一点可从目的、原因到结果的发展清楚看出来。启蒙理性能明白,结果是原因和目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但它不那么清楚,目的及其一切成分、原因及其一切成分,实际上就在结果中;结果包含了它们的全部。这种情形可从本部分前面的说明,尤其从以下内容看出来:一物以三重系列来自另一物,结果无非是在其最终形式中的目的。此外,由于最终形式包含其余的,故可推知,它既是容器,也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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