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209

3.8最终层级是在先

3.8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

209.至此,本部分所论述的关于层级的教义,已通过存在于两个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予以说明;如通过天使居住的天堂的层级,它们里面热和光的层级,大气的层级,人体内的各种事物,以及动物界和矿物界的各种事物。不过,这种教义适用范围更广;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现象,还适用于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以及它们的一切细节。层级的教义之所以也适用于这类事物,原因有二。其一,凡能以某种事物来表述的事物都有一个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的三位一体在里面;这三者照高度层级而彼此关联。其二,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不是从物质中抽象出来的某种东西,相反,它们是物质。因为正如爱和智慧不是抽象事物,而是物质(如40-43节所示),被称为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一切事物同样是物质。人的确能从物质中抽象出来思想这些事物,然而它们本身并不抽象;如情感与思维,仁与信,意愿与理解力。因为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形是一样的,即:它们在系物质的主体之外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是主体或物质的状态。下文我们将看到,正是这些状态的改变产生了它们的变化。物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物质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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