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141

141.由于现在讨论

141.由于现在讨论的是天使和灵人如何照自己的爱而转向自己的爱,所以有必要说一说爱。整个天堂照着爱的所有不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地狱和灵人界同样如此。但天堂照着天堂之爱的不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地狱则照着地狱之爱的不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灵人界照着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的不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有两种爱是其它所有爱的首领,也就是说,其它所有爱都与这两种爱有关。一切天堂之爱的首领,或与它们相关的那爱是对主之爱;一切地狱之爱的首领,或与它们相关的那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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