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128

128.由此可见,那

128.由此可见,那些以为主随意赐下天堂,或随意恩赐某人比别人更有智慧,比别人更有爱的人陷入何等谬论、因而陷入何等虚假;而事实上,主愿意每个人都和别人一样变得智慧并得到拯救。祂也为所有人提供了方法;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些方法并照之生活,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智慧并得到拯救;因为主在这人里面和在那人里面是一样的,只是作为天使和世人的接受者因不同的接受和生活而不同。这一事实从刚才有关灵界方位,以及与这些方位一致的天使居所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这种多样性不是主造成的,而是接受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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