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圣爱与圣智 #102

102.下文我们还将

102.下文我们还将看到,灵界太阳的热与光所产生的一切属灵事物就其本身而言,都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但就从天使的情感发出而言,它们并未构成一体。当热与光在天堂构成一体时,对天使来说,气候就像春天;当它们没有构成一体时,气候要么像夏天,要么像冬天:不是像寒带的冬天,而是像温暖地带的冬天。事实上,对爱与智慧的均等接受是最佳的天使状态;因此,天使照着他里面爱与智慧的合一而为天使。当爱与智慧,或说仁与信在教会之人里面构成一体时,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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