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下文(83-102节)将说明,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发出的。我们在此只是引入这个概念,以说明这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出自一个属天、属灵和神圣的源头。为更好地理解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必要对此作以简要概述。我们刚(60节)才提到,每一个受造物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结合若非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这一方而没有那一方的结合会自行解体。由于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这样一个相互结合,故可知,既存在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也存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下一章将看到: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可见于男性,并构成他的男性特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可见于女性,并构成她的女性特质;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婚姻的结合。在此提及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对该主题有一个初步概念。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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