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下文(83-102节)将说明,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发出的。我们在此只是引入这个概念,以说明这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出自一个属天、属灵和神圣的源头。为更好地理解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必要对此作以简要概述。我们刚(60节)才提到,每一个受造物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结合若非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这一方而没有那一方的结合会自行解体。由于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这样一个相互结合,故可知,既存在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也存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下一章将看到: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可见于男性,并构成他的男性特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可见于女性,并构成她的女性特质;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婚姻的结合。在此提及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对该主题有一个初步概念。
156.不能说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是从空间到空间,或从时间到时间,因而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而是从永恒和无限进行的;不是从时间的永恒,因为这种事物并不存在,而是从没有时间的永恒,因为这与神性是一样的;也不是从空间的无限,因为这种事物同样不存在,而是从没有空间的无限,这与神性也是一样的。我知道,这些概念超出了属世之光中的思想观念,但并未超出属灵之光中的思想观念,因为后者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在里面。事实上,它们也并未完全超出属世之光中的观念;因为当说到空间的无限是不可能的时,谁都能凭理性赞同这一点。永恒也一样,因为这是时间的无限。如果你说“直到永恒”,从时间的角度可以理解;不过,如果说“自永恒”就无法理解了,除非剔除时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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