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章 真正的婚姻之爱
57.婚姻之爱具有无限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一样的。诚然,它在很多人身上看似相同,但这只是基于身体的判断,这种判断因着稠密和迟钝而不会使人轻易作出区分。基于身体的判断是指心智基于外在感官作出的判断。但在那些基于灵的判断看问题的人面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而在那些将这种判断的视野提升得更高的人面前,更是一目了然,因为其判断的视野退离了感官,升入更强的光中。这些人能以理解力信服、进而看出,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相同的。即便如此,若不先了解婚姻之爱在其真正本质和完整状态方面的性质,因而了解当它连同生命被神植入人内时的性质,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的光明中看到这爱的无限多样性,哪怕理解力得到提升。除非知道它最完美的状态,否则根本无法探究它的差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缺乏一个固定点作为起始点,使得这些区分能由此被推论出来,或缺乏一个可以说它们能对准的参照点,以表明这些区分是正确作出的,还是错误作出的。这就是为何我们在此开始描述婚姻之爱的真正本质,并且由于当这爱连同生命被神注入人内时,它就在这本质中,所以我们着手描述它的原始状态。在此状态中的爱情才真正属于婚姻,故本章的标题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对它的描述将按以下顺序展开:
⑴真婚姻之爱的确存在,但如今极其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
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
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
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
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
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
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74.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是迄今未知的新事,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属灵领域,它如何不同于属世领域。因此,他们不知道何为对应;因为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相结合。我们说,人们迄今不知何为属灵领域,或它与属世领域的对应关系,因而不知道何为对应;然而,这些事本可以知道的。谁不知道情感和思维是属灵的,因而情感和思维的一切都是属灵的?谁不知道行为和言语是属世的,因而行为和言语的一切都是属世的?谁不知道正是属灵的情感和思维使人行动和说话?由此谁不知道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是什么样的对应关系?难道不是思维使舌头说话,情感和思维使身体行动吗?两个层面截然不同:我不说话也能思考,不行动也能意愿。我们还知道,身体既不会思考,也不会意愿,但思维会降至言语,意愿会降至行为。
此外,情感不是从脸上发光,在脸上呈现出自己的形像吗?这是众所周知的。情感本身难道不是属灵的吗?脸上的变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表情,难道不是属世的吗?谁不能由此断定有一种对应关系存在,因而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情感和思维,或也可说,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肺有关,所以谁不能得出结论:意愿与心并理解力与肺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这些事迄今仍不为人知,尽管它们原本可以为人所知,因为人们已经变得如此外在,以至于除了属世领域之外,不愿承认任何东西。这已经成了他们爱的快乐,因而成了他们理解力的快乐。结果,将思维提升至属世领域之上,直到脱离任何属世事物的某种属灵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因此,由于他们的属世之爱及其快乐,他们只能将一种属灵实体视为一种更纯的属世事物,将对应关系视为某种通过一种连续方式流入之物。事实上,纯属世人无法思考脱离属世领域的任何东西;对他来说,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这些事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下信条已经将一切宗教事务,也就是被称为属灵的一切,从人的视线中逐出去了,即:宗教会议和一些领袖所颁布的神学事务因是属灵的,故要不加思考地相信,因为如他们所说的,这些事超越理解力。因此,一些人以为属灵事物就像飞在外太空大气层之上的鸟儿,超出了视力范围;而事实上,它就像在眼睛近处飞行的天堂鸟,甚至用它那美丽的翅膀触碰瞳孔,渴望被看到。我们所说眼睛的视力是指理解力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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