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31

531.⑹婚姻之爱同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圣爱与圣智 #87

87.这太阳之所以在

87.这太阳之所以在天使眼前显得炽热,是因为爱与火互相对应;事实上,天使的眼睛看不见爱,只看得见与爱相对应的东西。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也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正是他们的内在进行思考并变得智慧、意愿并热爱;正是他们的外在进行感觉、看见、说话和行动。他们的一切外在都是内在的对应;只是这些对应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此外,神性之爱被属灵生物感觉为火。正因如此,当“火”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表示爱。在以色列教会,“圣火”表示爱;也正因如此,在向神祷告时,他们常求“天上的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点燃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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