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8

528.对此,我补充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圣爱与圣智 #44

1.11神性之爱与神

1.1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

44.刚才证明了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还说明神性存在与神性显现是存在与显现本身。我们不能说是源于它自身的存在与显现,因为这种说法涉及一个开始,一个来自有存在与显现本身在里面的某种事物的开始。然而,绝对的存在与显现本身来自永恒,也是非受造的,一切受造物都必来自一个非受造物。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事物只能从无限的事物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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