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105.灵界太阳处在中间高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这太阳发出的热与光可因此保持适中的强度,从而保持均等比例,由此被适当调和。因为如果这太阳高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热多于光;如果低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光多于热;正如地上当太阳高于或低于中空处时的情形;当过高时,热的增长超过光;当过低时,光的增长超过热。事实上,光在夏天和在冬天是一样的,但热却根据太阳的高度而增强或减弱。灵界太阳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中间高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使所有天使天堂都处于恒春气候,使天使处于平安的状态,因为这种状态对应于地上的春天。第三,它能让天使将脸始终转向主,举目仰望祂。因为天使无论身体转向何方,脸总是朝向东方,因而总是朝向主。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如果灵界太阳高于或低于中间高度,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出现在头顶上的正上方,那就更不可能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