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3

第27章 这两种爱

第27章 这两种爱,即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报应

523.主说,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这绝不是说不能论断人在世上的道德或文明生活,而是说不能论断人的属灵和属天生活。谁都能看出,若禁止论断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上之人的道德生活,那社会不就崩溃了吗?如果没有法院,如果人不可以对别人作出自己的判断,社会将变成什么样?不过,对人里面的内在心智或灵魂的性质,因而对属灵的状态,进而对其死后命运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一切唯独主知道。在死亡之前,主也不会揭示这一切,以便每个人都能在自由中行他所行的事,良善或邪恶由此能来自他,因而在他里面;他因此为自己而活,并成为他自己,直到永远。在世上隐藏的心智内层死后就被揭示出来,因为这对此人死后所进入的社群是重要和有用的,那里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到那时,这些内层就被揭示出来: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

一般的论断是可以的,如可以说:如果你的内在如你的外在所表现那样,你就会得救或被定罪。但具体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如不可说:这就是你内在的样子,所以你会得救或被定罪。此处所论述的报应,就是对人的属灵生命或其灵魂的内在生命的论断。有什么人能知道谁内心是嫖客,谁内心是配偶呢?然而,论断每个人的,正是内心的想法,或意愿的意图。不过,这些问题要按以下顺序来披露:

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⑵一个人的良善被复制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

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

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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