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6

516.属灵婚姻表示

516.属灵婚姻表示主与教会的婚姻(对此,参看116-131节);因而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83-102节)。由于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婚姻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故对该婚姻的侵犯就是所谓的对属灵婚姻的侵犯。因为教会出自圣言,而圣言就是主。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圣言中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已充分证实,圣言就是该婚姻。

圣爱与圣智 #278

278.以肉眼观之,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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