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5

第26章 行淫与侵

第26章 行淫与侵犯属灵婚姻的对应关系

515.我本想在此插几句话,以说明对应关系的性质,但这并非本书的主题。我在前文(76342节)简要概述了对应关系的性质,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从头至尾充分说明了它如何存在于圣言的属世之义和属灵之义之间;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尤其该书5-26节)一书证明了圣言包含一个属世之义和一个属灵之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