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11

第24章 强奸的淫欲

第24章 强奸的淫欲

511.强奸的淫欲不是指奸污处女的淫欲。后一种淫欲是对贞操的强奸,但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是对处女的强奸。而此处所说的强奸的淫欲会因同意而退缩,因拒绝而加剧。它是强奸完全拒绝、激烈反抗的女人的一种强烈性欲,无论这个女人是处女、寡妇还是妻子。这些男人就像土匪或海盗,以抢劫和掠夺为快乐,而不是以礼物或合法获得的东西为快乐。他们还像犯罪分子,只热衷于非法、违禁之物,唾弃合法、许可之物。这些强奸犯完全憎恶同意,并因抵抗而变得火热。如果他们看不到有内在的抵抗,其淫欲的激情就立刻熄灭,如同被水浇灭的火。众所周知,就爱情最表层的效果而言,妻子不会自动顺从丈夫的意志,而是会出于谨慎进行抵抗,仿佛抵抗强奸,以此驱散丈夫的冷淡;这种冷淡是由不断许可,以及对这些事的淫秽思想产生的。这些抵抗尽管会点燃丈夫,但并不是这种淫欲的原因,仅仅是它的开始。它的原因在于,当婚姻之爱,以及淫乱之爱通过他们的运用而变得不再新鲜时,为使它们得以恢复,它们必须通过完全抵抗而被点燃。如此开始的淫欲后来继续增长,并且随着增长,它鄙视并突破两性情爱的一切限制,从而放逐自己。然后,它从一种淫荡、身体和肉欲之爱,变成一种软骨和骨质的爱,并由于享有敏锐感受力的骨膜而变得灵敏。然而,这种淫欲很少见,只存在于那些步入婚姻后沉溺于淫行,直到这些行为丧失吸引力的人当中。除了这种淫欲的属世原因外,它还有一个属灵的原因,对此,下文会有说明。


圣爱与圣智 #233

233.我从天堂被告

233.我从天堂被告知,在永恒之主,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一个人身之前,两个在先层级就实际存在于祂里面,而第三个层级则潜在于祂里面,天使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主在世取得一个人身之后,就另外披上了第三个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世层,由此变成人,和世人一样;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主里面的这最后一个层级,和在先层级一样,也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和受造的。

事实上,先前充满宇宙一切空间,却与空间无关(69—72节)的神性的确进入,甚至渗透到自然界的最表层。然而,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性通过天使天堂间接流入属世层级,而在取得人身之后,则直接从祂自己流入。正因如此,在主降临之前,世上的一切教会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但在祂降临之后,则变成属灵-属世和属天-属世,并且代表性敬拜被废除了。也正因如此,天使天堂的太阳,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前所述,在主取得人身之后比在祂取得人身之前放射出更辉煌、更灿烂的光芒。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在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指着主降世后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说的。启示录:

人子的脸面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20;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17:1,2)。主降世前通过天堂对世人的间接启示好比月光,月光就是间接的阳光。主降世后,这光成了直接启示,故以赛亚书上说,月光必像日光(30:26)。诗篇: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重现。(诗篇72:7)

这话也是指着主说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