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9.⑶这种淫欲会彻底摧毁人的婚姻之爱。这是因为它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对立到不但撕裂它,而且可以说,还要将它碾成粉末,从而毁灭它的地步。因为婚姻之爱只衷情于一个异性,但这种淫欲不会停留在一个异性身上,而是一个小时或一天后,对她的冷就和之前对她的热一样强烈。由于这种冷淡是一种憎恶,所以这种憎恶会因着被迫同居和共同生活而与日俱增,直到变得恶心;婚姻之爱就这样被耗尽,以致它荡然无存。由此可见,这种淫欲对于婚姻之爱是致命的;由于婚姻之爱构成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层,所以它对于他的生命也是致命的;而且因着连续中断和关闭心智内层,这种淫欲最终被禁锢在皮肤上,以致它纯粹是一个陷阱。然而,理解力,也就是理性,仍旧保留。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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