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07

507.⑴多样化的淫

507.⑴多样化的淫欲是指彻底放纵行淫的性欲。这种淫欲会渗透到那些在青春期就放松道德约束,身边又不乏大量妓女,尤其不存在支付这笔开销的财富问题的人当中。他们通过无节制的过度纵欲,在思想与女性做爱时毫无羞耻感,确认通奸不是恶,并且绝不是罪而将这种淫欲植入并扎根在自己里面。随着这种淫欲在他们里面发展,它逐渐增长,直到他们渴求全世界的女人,想要成群的女人,并且天天都有一个新的。由于这种淫欲脱离了植入每个人的正常两性情爱,完全脱离了对一个异性的爱,也就是婚姻之爱,并作为爱的快乐投入心脏的外层,这种快乐既脱离又源于上述两种爱(即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所以它深深扎根于皮肤之中,性能力衰退后,它仍留在触觉中。这类男人对犯通奸毫不在意,因而视整个女性为一个公用妓女,视婚姻为经常光顾的妓女。因此,他们将不贞洁与贞洁混在一起,并因着这种混和而发疯。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所说的多样化的淫欲是指彻底放纵行淫的性欲。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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