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命运是这样:他们在灵人界度过第一段时期,就是因与天使灵相伴而谦逊和道德的一段时期后,便从外在状态被带入内在状态,从而被带入在世时网罗他们的淫欲。他们被带入自己的淫欲,是为了叫他们看清这些淫欲所在的级别;若它们级别较低,那么被带入其中后,他们有可能从中解脱出来,并充满羞耻感。
但那些深陷这种恶毒的淫欲,到了感觉它的快乐就是至高无上的乐趣,并炫耀他们的偷窃行为,如同炫耀丰厚战利品的程度之人,则不肯退出。因此,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然后立刻四处寻找妓院;当这些妓院被指给他们时,他们便走了进去;这些妓院在地狱的边缘。不过,当他们发现这里只有妓女时,就离开并打听哪里有处女。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些妓女面前,这些妓女能通过幻象表现出非凡的美貌和娇羞少女的迷人魅力,并夸耀自己的贞操;面对她们,这些人怀有和在世时一样的灼热。因此,他们与其讨价还价,达成交易;但当即将享受他们的交易时,由天堂所引发的幻象被驱散了,然后,只见这些所谓的处女面目黢黑、奇形怪状、丑陋无比。然而,这些男人被迫与她们呆上一会儿。这些妓女被称为塞壬。
如果这类戏法无法成功地使他们从这类疯狂的淫欲中退出,那么他们就被扔进西南边界的一个地狱,就在更狡猾的妓女地狱之下。他们在此加入他们的同伴。我蒙允许看到在地狱中的他们,并被告知,这里有许多人出身贵族和相当富裕的家庭。但他们因在世时就具有这种秉性,故丧失了对自己的出身和源于财富的尊严的一切记忆,并被注入这样一种信念:他们是卑贱的奴隶,因而不值得任何尊重。
他们在自己人当中看似人模人样,但在那些被允许了解这个地狱的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猿猴,有一张凶残而非温和的脸,并且表情狰狞,而非和颜悦色。他们走路时缩腰弯背,上半身前倾,好像快要跌倒似的;而且臭不可闻。他们憎恶异性,远离他们所看到的任何人,因为他们没有性欲。这是近看时他们的样子,但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宠物狗或叭儿狗,而且在他们的语调中能听到类似狗吠的声音。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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