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2章 奸污处女的淫欲
501.下面四章所论述的淫欲不仅仅是通奸的情欲,它们要严重得多。事实上,它们只出于通奸,因为它们被那些厌倦了通奸的人紧抓不放。如第一个主题,即奸污处女的淫欲就不可能发生在前面任何人身上。接下来的主题也一样,即:追求多样化的淫欲,强奸的淫欲和诱奸纯真者的淫欲。这些之所以都被称为淫欲,是因为它们归给人的程度和性质取决于对它们的淫欲的程度和性质。特别是奸污处女的淫欲,为提供一个明显证据,以证明它就是一种罪行,这种淫欲将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⑴童贞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婚前和婚后的状态。
⑵贞操是贞洁的冠冕和婚姻之爱的标志。
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奸污处女是一种强盗罪行。
⑷死后,那些确认奸污处女的淫欲不是罪恶之人的命运是可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371.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
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⑶意愿对应于心。
⑷理解力对应于肺。
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
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
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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