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7.⒃这种行为若持续下去,最终会使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有意和确定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425节),对婚姻的爱与教会并宗教行如一体(130节,整个第一部分)。因此,对通奸的爱因是对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故与反对教会之物行如一体。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及其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与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良善与真的婚姻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的对立面(427—428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教会,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反教会。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429节),天堂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爱,而地狱则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恨。
这些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快乐始于肉体,甚至在灵里也是属肉体的(440—441节);肉体反对灵,也就是反对教会的属灵事物。这也是为何淫乱之爱的快乐被称为疯狂的快感。你若想要证据,最好接近你所认识的这类通奸者,问他们私下里对神、教会和永生是怎么想的,就会得到证据。真正原因在于:正如婚姻之爱打开心智的内层,将其提升至身体感官层之上,甚至进入天堂的光和热;反过来也一样,对通奸的爱会关闭心智的内层;迫使意愿方面的心智本身降入身体,直到它沉溺于肉体的一切情欲。它陷得越深,就越远离天堂,越加大与天堂的距离。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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