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72.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接受真理,也能理性看到公义,如我在灵界通过与他们交谈所能观察到的。我和他们谈论了一位神,复活和婚姻。关于一位神,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所谈论的三位一体,基督徒说有三个位格,每个位格都是神,却又坚持说神为一。我回答说,天上来自基督徒的天使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世人却将这三位一体称为三个位格;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为证明这一切,我在他们面前读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描述主从父神成孕,并教导父与祂为一的经文。听到这番话,他们明白了,说这意味着神性本质在祂里面。
关于复活,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论到人死后状态的话,基督徒将灵魂比作风或空气,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日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灵魂丧失了一切快乐。我回答说,只有一些基督徒这样讲;但不属这教派的基督徒则相信死后他们会上天堂,与天使交谈,并体验天上的喜乐,只是他们没有描述出来,并且没有想到这喜乐不同于他们在世上所体验的喜乐。我补充说,如今,关于死后状态的许多细节被揭示给他们,这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关于婚姻,我与他们有过多次交谈;除了其它事外,我又告诉他们说,婚姻之爱是一种属天堂的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多个妻子的结合会排除这爱中属天堂的元素。他们听了我的理由,看到了它们的正确性。他们还明白,他们被允许有一夫多妻制,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的通奸,因而早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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