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403.(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我们说的是意愿和理解力,但要牢记在心是:意愿才是一个人的全部,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并如此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参看365-367节)。
由此可见,就人的本质形式,无论总体形式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形式而言,意愿就是他的全部;理解力则是它的配偶,就像肺是心的配偶一样。要当心,不要怀有这种观念:意愿是与人类形式分离的某种事物,因为意愿正是这种形式。由此不仅可以看出意愿如何为理解力预备洞房,还可以看出它如何在自己的家,也就是整个身体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理解力联合行动。它的预备方式是这样: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与意愿结合,就怎样与理解力结合;换句话说,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顺从意愿,就怎样顺从理解力。
至于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何预备与理解力结合,如同与意愿结合一样,这只能借助解剖学知识在身体里,如同在一面镜子或形像中那样看出来。我们从解剖学知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如何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肺呼吸时,整个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心脏跳动的同时被肺呼吸激活。我们从解剖学知道,心脏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相连,它们继续延伸到肺的内部成分。我们还知道,整个身体的内脏都通过韧带与胸腔相连,并且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呼吸时,一切事物,无论整体上还是分别地,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呼吸运动。因为当肺扩张时,肋骨会扩张胸腔,胸膜张开,横隔膜拉宽,同时通过从这些部分延伸出来的韧带而与它们相连的身体所有下部器官,与它们一起通过肺的作用而获得某种动作,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现象了,免得不懂解剖学的读者因不熟悉这门学科的术语而在这个问题上陷入混乱。只需咨询一下专业精通的解剖学家,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不是从胸部往下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通过呼吸扩张时,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被搅进与肺动作同步的一个动作中。
这一切清楚表明,意愿所预备的理解力与人类形式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是何性质。仅仅调查这些联系,以解剖学家的眼光审视它们,然后按照这些联系观察它们与肺呼吸和心脏的合作,最后在思维上用理解力替代肺,用意愿替代心,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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