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4

494.⒁三级和四级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圣爱与圣智 #339

339.⑵为恶用的一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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